近日,学院亢延锟副教授与江西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郭家宝博士、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葛晶副教授合作的论文《事前确权、事后奖励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在经济学顶级期刊《经济研究》2025年第7期正式发表。该研究系统评估了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两种制度改革路径,揭示了产权制度和风险分担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影响。亢延锟副教授为本文第一作者。

本文研究了收益权改革("事后奖励")和所有权改革("事前确权")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研究发现,收益权改革在降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同时,并没有降低其承担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因此总体上未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但对高价值成果转化有促进作用。相反,所有权改革通过事前的产权分割,大大降低了高校承担的风险,使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提高了约24.4%。机制分析表明,所有权改革更有利于较低价值成果的转化,而收益权改革则促进了高价值成果的转化。研究还发现,所有权改革带来的专利转让虽未显著改善企业绩效,但也未扭曲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的激励。
这项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具有重要的学术贡献。首先,本文构建了包含科技成果定价风险的动态博弈模型,从产权配置和风险分担的角度为理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填补了现有文献关于国有资产属性如何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空白。其次,研究采用346所高校2012-2022年的大样本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进行因果识别,克服了已有研究样本选择偏误和外部有效性不足的问题。第三,研究揭示了不同制度改革基于高校产出能力的异质性效果,深化了对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理解。本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创新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交叉研究,也为转型经济体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在当前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这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策价值。研究表明,单纯提高科研人员的收益分成比例并不能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合理配置产权和分担风险。所有权改革通过事前确权,既保护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激励,又降低了高校面临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为破解长期困扰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可行路径。研究建议,应在现有试点基础上稳步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特别是向地方高校和非优势学科倾斜,同时完善配套的价值评估体系、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为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信息:
亢延锟、郭家宝、葛晶,2025:《事前确权、事后奖励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经济研究》第7期,第123-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