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院的意见,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黑料网
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  
       日   期  |  
       项     目  |  
       经 办 人  |  
       负责事项  | 
    
 
     
     |   第一次  |  
       2月27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3月2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一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3月7日(周二)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3月16日(周四)  |  
       第1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3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4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二次  |  
       5月29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6月1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二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6月6日(周二)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6月15日(周四)  |  
       第2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6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7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三次  |  
       9月4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9月7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三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9月12日(周二)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9月21日(周四)  |  
       第3次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0月上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10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四次  |  
       11月27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并接收上会材料     | 
    
 
     
     |   11月30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四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12月5日(周二)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2月14日(周四)  |  
       第4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2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2022年1月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