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院的意见,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2年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黑料网
2022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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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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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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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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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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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 
          |  
       2月28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3月3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一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3月7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3月15日(周二) 
          |  
       第1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3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4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二次 
          |  
       5月30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6月2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二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6月6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6月16日(周四) 
          |  
       第2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6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7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三次 
          |  
       9月5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9月8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三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9月12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9月20日(周二) 
          |  
       第3次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0月上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10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四次 
          |  
       11月28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并接收上会材料 
            
          | 
    
 
     
     |   12月1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四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12月5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2月13日(周二) 
          |  
       第4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2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2022年1月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注: 
    
 
 1、校学位办接受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 
   
 
 2、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学生及时在学院宣传栏查看或在114办公室咨询;          
    
 
 3、请各位研究生根据此安排提前进行学位申请,过期不候。
 
  
 
  
 
  
 
  
 
  
 
  
 
 黑料网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