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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分委员会2021年审议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研究生院的意见,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黑料网
2021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  
        日   期  |  
          项     目  |  
      经 办 人  |  
        负责事项  | 
   
 
    
    |   第一次  |  
      3月1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务人员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3月4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一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3月8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3月16日(周二)  |  
      第1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3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4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二次  |  
      5月31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6月3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二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6月7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6月17日(周四)  |  
      第2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6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7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三次  |  
      8月30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学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及接收材料  | 
   
 
    
    |   9月2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三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9月6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9月14日(周二)  |  
      第3次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9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10月中旬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   第四次  |  
      11月29日(周一)  |  
      博士(含同力博士)由答辩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材料;硕士由各专业教学秘书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MBA由专业学位办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学位名单.     |  
      答辩秘书、学院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  |  
      答辩秘书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各系教学秘书审核、检查学位申请人材料,院研究生教务验收并接收上会材料     | 
   
 
    
    |   12月2日(周四)  |  
      召开学院第四次学位分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  
      落实会场及参会委员,向委员提交申请学位人员材料并向会议委员做说明  | 
   
 
    
    |   12月6日(周一)  |  
      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表决统计、学位信息、公报等报送校学位委员会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2月14日(周二)  |  
      第4次校学位会  审议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  
      学院分会秘书  研院学位办  |  
         | 
   
 
    
    |   12月下旬  |  
      办理学位证书  |  
      学院研究生教务  |  
      核对学位申请人信息及学位公报;办理学位证书并发放  | 
   
 
    
    |   2022年1月  |  
      学位评审材料归档、交档  |  
      学院研究生教务及各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的系教学秘书  |  
      收集、整理、装订学位材料,交档案馆  | 
   
  
 
  
注:
 
 1、学院接受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审批时间为上班时间的每周二、四全天;
 
 2、校学位办接受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
 
 3、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学生及时在学院宣传栏查看或在114办公室咨询;